諾曼人準備入侵英格蘭
【認同的起源:英格蘭為什麼沒有變成「大諾曼第」或「西法蘭西」?】
本文摘自《英格蘭的史詩:務實.法治.傳統.中庸,揭開千年淬鍊的島國認同》
作者:羅伯特.圖姆斯(Robert Tombs)
譯者:黃中憲
出版社:衛城出版
「英格蘭」這個政治共同體和其人民,在史家聖比德(Saint Bede,六七二年-七三五年)的《英吉利教會史》問世五百年後,在被丹人、諾曼人、法蘭西人統治兩百五十年後,究竟有何改變?值得注意的是,我們至少能認出英格蘭人這一群體(或至少外國觀察家這麼說),他們富裕、慷慨、好宴飲交際而且相當粗俗──誠如某位存心挑剔的法國觀察家所說:「愛喝酒、貪吃、恣意揮霍世間所有暫存之物,甚於其他人。」歐陸人從衣著和舉止認出英格蘭人,甚至有不少人認為他們有尾巴──此說法源於聖奧古斯丁的法蘭西史。
但我們不該認為英格蘭人認同必然會倖存。晚近某位美國籍歷史學家曾說:「以今人觀點來看,英格蘭特質的強大韌性,讓英格蘭認同的倖存看起來幾乎就像自然而然或早就注定。」但事實並非如此。聖比德筆下的盎格魯人在政治上十分脆弱,一再遭外族入侵和征服。英格蘭東部、北部都有許多地方被入侵者佔據,整個國家曾短暫成為斯堪的納維亞帝國的一部分。英格蘭不久後又被諾曼戰士階級入主,轉而併入另一個更大的歐洲混合體裡,差點要與法蘭西王國結為一體。英格蘭的領袖遭剷除,語言被貶低,新興菁英和渴望躋身菁英階層者主要操拉丁語和法語。在這樣的情況下,族群認同是有可能消失的,一如布立吞人被盎格魯撒克遜人取代或演變成盎格魯撒克遜人,或羅馬帝國統治下的高盧人變成法蘭克人。
英格蘭為什麼沒有變成「大諾曼第」或「西法蘭西」?從此處即可看見英格蘭認同早在1066年前就已牢牢確立,也表示英格蘭特質的吸引力強大到足以使入主英格蘭的丹人、諾曼人後代相信自己是英格蘭人或想成為英格蘭人。這份認同有一部分是建立在「把英格蘭視為一地」這個強烈認知的基礎上,而英格蘭位於島上一事顯然是重要因素。儘管大海讓外人得以輕易進入,北部邊界難守,但英格蘭的大部分邊界線自九世紀起就備受承認且固定下來,比歐洲大部分國家的邊界早了一千多年。英格蘭的郡和境內許多居民點有著悠久的歷史(例如漢普郡就比今日任何歐洲國家還要悠久),英格蘭的某些田野、道路乃至建築亦然。
英格蘭也有「語言」這一獨具一格的文化基礎,以及擁有本土聖徒的古老教會。神職人員成為英格蘭人認同的主要傳播者,並非出於巧合,他們透過說道、祈禱,以及尤其是透過將英格蘭顯赫且部分虛構的歷史形諸筆下來傳播認同。語言、藝術、傳統也靠女性傳播給下一代,因為諾曼男人與英格蘭女人聯姻變得稀鬆平常。城鎮充當移入的法蘭西人和英格蘭自治市居民的熔爐,諾曼征服後,本土貴族遭翦除,但自治市居民保住財富和影響力。而在鄉村社會,中間階級似乎有整合的現象:有些英格蘭籍地主和自由佃戶捱過諾曼征服,不久後就和持有小片土地的法蘭西籍封建佃戶融而為一,難以區分。英格蘭裔取法蘭西名,或法蘭西裔講英語。黑斯廷斯之役後的三或四代,兩族群變得愈來愈難以區分。
基於上述原因,最晚到了一二○○年時,打贏黑斯廷斯之役的諾曼人後代已變成英格蘭人。他們說英語,通常自稱英格蘭人,也採用當時人所認為的英格蘭人作風(包括飲酒),對自己得到布魯圖和亞瑟王豐功偉業加持的英格蘭血統感到自豪(但少數在多個國家擁有土地、心態上不受地域與民族藩籬拘束的貴族例外)。大法官湯瑪斯.貝克特(Thomas Becket)一一五八年奉派出使巴黎時,決意「展現並說明英格蘭奢侈品的眾多」,於是帶上奢華的禮物、一個唱英格蘭歌的唱詩班、兩馬車的麥芽酒同行,這些麥芽酒是「清澈、有益健康的飲料,口味和色澤更勝葡萄酒」。
但我們仍須考慮當時的脈絡:當時人具有多種認同,一如今日。當英格蘭的領主與法蘭西人往來密切或在戰場上與法蘭西人廝殺時,這些領主是「Engleis」(古法語的「英格蘭人」),但他們或許更類似在南非開拓殖民地且自稱「阿非利卡人」(Afrikaaner)的荷蘭人,而大不同於占人口多數的土著與純英格蘭人(Anglici)。1179年某篇法律論文論道,「如今……國民混合程度很高」,值得注意的是,該文還說「我說的是自由民」。 我們不大知道土著對他們剛具有英格蘭人特質的外族統治者作何看法,僅有偶爾部分跡象會顯露端倪:例如森林中的不法之徒,或是針對法蘭西禮拜儀式和宣稱亞瑟王是虛構人物的外來法蘭西人發起的暴亂,亦或是為一名「英格蘭人」(Anglus)打贏騎馬長矛比武而喝采。或許最重要的是,曾經有兩名法蘭西出身者因違抗君命而成為甚受愛戴的英格蘭聖徒:貝克特和西蒙二世。
無論十二、十三世紀菁英階層所具備的英格蘭特質如何不同於一○六六年以前,此時他們也並未致力於平反或復興一○六六年前的文化。貝武夫在文學中的英雄地位被蘭斯洛特爵士取代,英格蘭與外界的關係也發生了改變。一○六六年前的英格蘭處於守勢,與島上鄰邦的關係一般來講審慎掛帥(儘管鄰邦們不時發動劫掠或入侵)。諾曼征服帶來一項重大改變:1066年前,英格蘭王國主要用於保衛英格蘭這片土地,而一○六六年後,英格蘭則被用於支持國王對外追求霸業,而且大部分時候國王人還不在英格蘭境內。諾曼人把他們的征服腳步擴及凱爾特人居住的地方,還使英格蘭捲入歐陸無休無止的衝突,這才是真正的「諾曼枷鎖」。
在這份負擔下,英格蘭誕生了國家實體的雛形:「王國的公眾。」這一概念兩次打動人心,先是在《大憲章》,然後是一二五八年的封建貴族叛亂。這一「王國的公眾」(最終是指每個人)聯合起來,申明他們具有反對統治者的權利,尤其是當統治者沒有把英格蘭利益擺在首位之時。誠如封建貴族一二五八年向教皇抗議時所說的:「君主應該向上帝盡其所有義務,向其國家盡非常多義務,向其家人和鄰居盡許多義務,不必向異族盡什麼義務。」忠於國家可能與忠於國王相牴觸,這股外來壓迫感就成了英格蘭人認同的一項特點。
英格蘭與眾不同之處在政治領域:為應對維京人的入侵,英格蘭早早就發展出版圖明確的強大王國,並出現讓大部分人參與國政(不管這些人喜不喜歡參與)的治國制度──透過法庭和陪審團,透過十戶聯保組,透過勞動、課稅、服兵役,透過使用王室特許的錢幣;對有權有勢者來說,還可以透過王室議事會和議會來參與。有些歷史學家認為這使得英格蘭成為民族國家的原型。在歐洲其他地方,尤其是查理曼帝國統治的地方,也曾存在過與英格蘭類似的建制,但這些建制都在後來遭到掃除,只有在英格蘭倖存下來。英格蘭是個強大但難以抵禦入侵的王國,能靠徵稅籌集資金,能強制施行法律、維持秩序。但英格蘭也有王位繼承紛爭和外族入侵之患,因此其國王需要人民支持,而權貴和百姓都需要控制國王的行事。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建制(有些建制自古即有),得到諾曼征服後的君主保存和發展,這些君主擴大了國王的司法權,創造出普通法。聖比德筆下的盎格魯人國家從未被分割為各自為政且互相交戰的封建領地,「王國的公眾」反倒在諾曼征服後迫使其強大且自私的君主接受法治,而且法治程度之高為歐洲所僅有。
對這套敘事來說,連續性至關重要。那些構成民族性的紛雜要素──信念、神話、建制、習慣法、忠誠,早在九世紀就已存在,並在十二世紀時得到復興或徹底改造。此後,這些要素持續不墜且影響深遠。有增無減的悠久性提供了正當性,而懺悔者聖愛德華和亞瑟王真真假假的過去則強化了連結感。英格蘭的法律和建制漸漸讓人覺得不可更易且永不改變,好似始於不復記憶的遠古,本該如此。套用愛德蒙.柏克(Edmund Burke)一七九一年的那句名言,這些民族性可被視為創造了「一份合夥關係,關係一方是在世者,一方是已作古者,還有一方是未來會出生者」。國家和國族認同就是這樣「被打造」出來的:由人打造,而非由地理、基因或血統來決定。
註:本文為節錄文章,關於文章後續,讀者請參閱《英格蘭的史詩》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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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的史詩:務實.法治.傳統.中庸,揭開千年淬鍊的島國認同》
英格蘭 ≠ 英國?不認識英格蘭,就無法真正理解英國。獨一無二英格蘭觀點.重新理解英國歷史的磅礡之作。 英格蘭人是世上數一數二古老的民族,擁有傲人且深刻影響世界的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宗教寬容、文化多元,還有結合傳統與現代的藝術時尚。更重要的是,英格蘭有著延續千年的獨特認同:務實.法治.傳統.中庸。這份價值認同從何而來?為何能維繫如此長久?又是如何與島國歷史連動?
圖片來源:
- Vincent of Beauvais, Le Miroir Historial (Vol. IV): William the Conqueror invades England: Wikimedia Commons
- Arthurian knight: Wikimedia Commons
- Bayeux Tapestry. Scene 37: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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