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派兵解放了被法國佔領的熱那亞


三十年戰爭是歐洲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十六世紀的歐洲,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提出「因信稱義」,宗教改革因而席捲歐洲。在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境內,不少德意志邦國(German States)基於自身的利益而選擇新教和天主教陣營,逐漸形成了神聖羅馬帝國內部的宗教矛盾。

神聖羅馬帝國境內的波希米亞王國(Kingdom of Bohemia)是歐洲三十年戰爭的爆發點。西元1648年,波希米亞國王斐迪南二世(King Ferdinand II,後來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強行在國內實施天主教政策,迫使信奉新教的諸侯聯合起兵反抗。斐迪南二世花了五年時間才勉強平定這次叛亂。

另一邊廂,當神聖羅馬帝國忙於自身的內戰時,與帝國北部接壤的丹麥國王克里斯汀四世(King Christian IV)藉此趁火打劫,目的奪取神聖羅馬帝國的領土,以補償其於崛起的瑞典爭霸時喪失的領土。不過,在西元1629年,丹麥在帝國屢遭挫折,最後只好與神聖羅馬帝國簽訂《呂貝克條約》(Peace of Lübeck)。這份和約使丹麥失去霸權,其地位被瑞典所取代。

信奉新教的瑞典壓制丹麥後,又結束了與波蘭長達四年的戰爭。眼看神聖羅馬帝國十分混亂,便派兵入侵德意志地區。與丹麥不一樣的是,他們成功吞併了許多德意志邦國和城市。波蘭國王則野心勃勃地欲奪取俄國沙皇之位。

整個三十年戰爭,基本上便是神聖羅馬帝國境內的三大宗教陣營-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和同屬新教(Protestantism)的路德派(Lutheranism)和喀爾文派(Calvinism)為基礎的漫長戰爭。天主教的代表是羅馬教廷和哈布斯堡家族(House of Habsburg)-一個統治包括西班牙、奧地利和神聖羅馬帝國在內眾多歐洲國家的家族;路德派的代表則是法國、瑞典以及正欲從西班牙獨立出來的尼德蘭(The Netherlands)。也即是說,基於很多政治利益因素,不同國家支持著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屬於不同陣營的邦國和自由市。

例如,西班牙、奧地利和神聖羅馬帝國同屬一個家族統治,因此屬於天主教陣營。法國因被同時是哈布斯堡家族統治的西班牙和神聖羅馬帝國所包圍,心感威脅,因此加入新教陣營。尼德蘭因為受到其宗主國西班牙的壓迫,萌生獨立成國的理念,因此也加入新教陣糖。

由於戰爭是由於神聖羅馬帝國內部的分裂,所以戰事大多發生在帝國境內,因此造成嚴重的破壞,帝國人口下降了四成。參加戰爭的多是僱傭兵,曠日持久的戰爭使多國無法支付高額的軍費,這些僱傭兵只好在掠奪帝國境內的農田、村落和城鎮。

西元1648年,參與戰爭的各國終於厭倦了戰爭,同意簽訂《威斯特發利亞條約》(Peace of Westphalia),正式結束三十年戰爭。《威斯特發利亞條約》是現代國際關係學著名的條約,因為它確立了「主權國家」的概念,即一個國家不得干涉其他國家的內政,國界也明確地劃分,徹底改變了歐洲人對「國家」的概念。

至於戰爭的結果,由於戰火都發生在神聖羅馬帝國,因此帝國元氣大傷,國內各邦國也變得更獨立自主而且不和睦,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從此徒具虛名,失去了控制諸侯的能力,帝國變得像一個政治聯盟。尼德蘭成功脫離西班牙,取得獨立,後來成為海上和商業霸權。法國成為西歐霸主,瑞典則成為北歐霸主。

圖片來源:

作者

八十後男生,生於香港,靠數學維生卻喜愛研讀歷史,在旁人眼中也許有點怪異。從小喜愛研究和感受歷史洪流裡的人和事,認為這個世界正在發生的事情,都能在人類的過去中找到一點端倪。

留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