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帝國的官方國名「元老院與羅馬公民(S.P.Q.R.)」的單頭鷹國徽
「元老院與羅馬公民」
羅馬帝國(公元前27年-公元476年),是古典時期橫跨歐亞非的大帝國。它發展出的璀璨文明仍然深遠地影響著後來的歐洲文明發展。羅馬文明分為四個時期-王政時期、共和時期、元首制帝政時期和君主制帝政時期。本文主要講述元首制帝政時期的羅馬,亦即所謂的前期羅馬帝國。羅馬帝國官方國名是「元老院與羅馬公民(Senatus Populesque Romanus」,從這個名字我們可以了解到羅馬帝國的核心是元老院(Roman Senate)和羅馬公民,反而羅馬帝國皇帝不包括其中。
元老院
元老院是羅馬建城者羅慕路斯(Romulus)創立的國家機構,初期功能為協助王政時期的國王執政,後來在共和時期發展成立法機關,並在帝政時期保留沿用,成為皇帝合法執政的委任機構,議員人數在帝政時期發展成約300人。帝政時期皇帝的任免和立法均要得到元老院的承認才具合法性,而所有正式法例也需要在元老院討論、審議和通過。
元老院議員並非出身貴族階級的人才可擔任。縱觀整個羅馬歷史,亦有不少曾為平民或是奴隸階級的人或後代當上元老院議員,反映古羅馬社會階級極具流動性,是自古希臘文明的一大進步。一般來說,有力人士會透過資助公共建設以建立名聲,從而為進入元老院鋪路,因此羅馬普遍在公共設施的數量和品質程度是後世無法比擬的。
羅馬公民權
並非所有生活在帝國的人民就是羅馬公民。早期的羅馬公民只限居於羅馬城的人民,後來在不斷兼併下也包括了周邊民族。共和時期羅馬周邊的同盟國家居民並沒有公民權,後來爆發了「同盟者戰爭(Social War)」,於是羅馬公民權便擴展至盧比孔河以南的本國意大利,行省居民則仍沒有公民權。
羅馬公民能享有帝國福利(麵包與娛樂),在共和時期更享有選舉或被選舉為護民官的權利。護民官是公民大會的代表,擁有否決元老院政策的權力。只是到了帝政時期,皇帝同時兼任了終身護民官這一項職務。羅馬公民權一開始是個「取得權」,只要個人願意努力貢獻社會,就算是奴隸也可以取得公民權,這種鼓勵發奮的政策,解釋了為什麼古羅馬社會如此充滿活力。後來羅馬公民權因《安東尼奧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由「取得權」變成了「既得權」,社會階級流動性消失,古羅馬社會也就停滯不前了。
羅馬帝國皇帝
羅馬帝國分為兩個階段,是為「元首時期(Principate)」和「君主時期(Monarchy)」。元首時期的羅馬皇帝,不具備至高無上的權力,他的權力亦非「君權神授」,而是來自元老院及公民的承認為國家代理人,皇權受法律所約束。由於當時沒有完善的彈劾制度,一旦出現皇帝越權或與法律相抵觸的情況,就只有透過暗殺一途解決。
元首時期羅馬皇帝的權力普遍包括:
- 「奧古斯都(Augustus)」、「凱撒(Caesar)」、「第一公民(Princeps)」稱號:這是皇帝專有的稱號,代表元老院及羅馬公民承認其合法性,皇帝從不自稱為「國王」或「皇帝」。
- 「大將軍(Imperator)」稱號:即為最高司令官,代表羅馬皇帝擁有軍隊的最高指揮權。
- 「終身護民官(Tribunus Plebis)」:由共和時期留存下來的公職,在帝政時期皇帝兼任的終身職務,擁有否決元老院決定的權力,同時可以召開公民大會與元老院對抗。
- 「最高神衹官(Pontifex Maximus)」:代表國家向羅馬眾神敬拜的神職。
- 「政策立案權」:皇帝可以頒布不經元老院審議的臨時政策,是為「皇帝敕令」,多為戰時採用。但是若要把臨時政策轉成正式法例,則仍要通過元老院的審議。
元首時期的羅馬帝國皇帝,是把多個公職集中在個人身上的集合體,這些公職在共和時期都由不同的人擔任,但當集中在同一人身上時,就變成具備帝政色彩的統治了。所以說元首時期的羅馬,是外層披著共和外衣,實際施行帝政的政體,也正因為這樣,公元前27年第一任皇帝奧古斯都包攬了這些公職權後,史學家將之視為羅馬共和國的結束和羅馬帝國的開始。
元首時期的羅馬帝國皇帝的更替並非限定為世襲制。在最平穩的時期,皇帝會先收養屬意的繼承人(可以有血緣關係也可以沒有)為養子,賜予他「凱撒」的稱號並冊封他為共治皇帝,讓他擁有皇帝部份權力,並派他前往前線指揮取得軍功,以樹立威望和合理性。當現任皇帝駕崩後,即由元老院通過及宣佈他繼任為奧古斯都。
羅馬帝國的軍隊
羅馬軍主要分為軍團兵(Legionary)、輔助兵(Auxilia)和近衛軍(Praetorian Guards)。軍團兵由羅馬公民擔任,採取募兵制,是常設軍隊。羅馬帝國停止擴張並採取守勢後,軍團兵就成為了防守邊境的主要力量。輔助兵則由沒有羅馬公民權的行省居民擔任,主要負責軍團基地的周邊防務如工事等等。近衛軍則是皇帝身邊的軍隊,主要職責是保護皇帝的安全,其基地設在離首都羅馬不遠的近郊。
羅馬帝國幅員遼闊,國境線極長,帝國主要的敵人有來自中歐日耳曼地區的日耳曼蠻族(Germanics)、北非的沙漠民族和東方的安息帝國(Parthian Empire)(後來為波斯帝國的薩珊王朝(Sasanian Empire))。為應付未開化日耳曼蠻族的侵擾,羅馬帝國採取了剛柔兼施的政策,一方面分別籠絡各日耳曼部落,讓他們不能團結,另一方面則定時越境對其作出打擊,並沿萊恩河和多瑙河設立大量軍團基地,透過貫穿整個羅馬帝國的道路網絡以達至行軍迅速,這些軍團基地的軍團兵戰鬥力和兵力是最高的。今天許多歐洲國家的重要城市,例如德國的科隆、匈牙利的布達佩斯等等,也是源自昔日的羅馬軍團基地。至於東方的安息帝國,則採用正式外交政策保持和平,並與其在亞美利亞王國的王位冊封上持續角力以維持兩國勢力平衡,雖然偶有與安息帝國的戰爭,但大體相安無事。面對北非的沙漠民族,由於這些民族非常原始,目的多為掠奪,所以羅馬帝國在北非建立不同的防務據點,並常駐一個軍團防守。
從元首制變成君主制
羅馬帝國前期實行元首制。元首制到了後期時,軍人的地位大幅提升,在三世紀時終於爆發了持續近一個世紀的內亂,軍隊不斷擁立主帥為皇帝,卻又不斷暗殺皇帝,軍隊操控了皇帝的廢立。這個時期的羅馬帝國幾近崩潰,後來在幾個皇帝的努力下把帝國從崩潰中拯救出來。到了戴克里先皇帝(Diocletian)時,為了遏止這種混亂,他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強皇權。例如他深居皇宮,不讓平民看見他,官員覲見他要跪下,並自稱「主人」。他亦穿上極具東方極權色彩的宮廷服,以示其尊貴的地位。後來的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e I)更將元老院矮化為皇帝純粹的咨詢機構,再不具備立法功能。這個時期的羅馬帝國,正式進入了君主專制時期。
羅馬帝國的宗教
在四世紀前,羅馬人多信奉羅馬傳統宗教,即以朱比特(Jupiter,即希臘神話中的宙斯)為最高神祇。羅馬人亦喜歡將身故的皇帝神格化,而且把因征服而使民族融合順利的關係把其他民族信奉的宗教裡的神也一併納入為羅馬眾神之一,使羅馬傳統宗教裡的官方承認的神多達三十萬個。羅馬傳統宗教為多神教,眾神並沒有主宰世界的能力,也不以全能姿態出現。羅馬人認為宗教的作用在於鼓勵,宗教不應決定一個人或國家的行為,例如每當國家決定出兵打仗前,都會祭天詢問眾神出兵是否正確,但從來都在人為的控制下不影響決定。
三世紀危機後,羅馬人失去了安全感,基督教裡的天國論和讓羅馬人心裡得到了慰藉,基督教漸漸在羅馬帝國裡壯大。有些皇帝目睹這種情況,因此採取強硬的措施打壓基督教的發展,但基督徒的數量卻不斷增加。到了君士坦丁一世時,認為需要依靠基督教的影響力以鞏固統治,因此他下令基督教合法化,並給予基督教會許多特權。當時在羅馬帝國裡不同的基督教派不斷產生教義爭辯,有動搖國本的危機。於是君士坦丁一世在尼西亞城召開大公會議(First Council of Nicaea)統一了基督教基本教義,即承認「三位一體」、「耶穌基督為神」及信經內容的訂立,這些教義使認為耶穌位格在上帝之下的「阿里烏派(Arius)」失勢,然而君士坦丁一世卻信奉阿里烏派,死前也受其洗禮成為基督徒,可見他扶植基督教是出於政治考慮。此後,羅馬傳統宗教開始沒落,基督教卻不斷壯大。到了狄奧多西一世(Theodosius I)時,基督教更成為了羅馬帝國的國教。
羅馬帝國的滅亡
羅馬帝國在狄奧多西一世死後永久分裂為東西兩部,西部政權無力應付強大的日耳曼人和匈人(Huns)入侵,最後於476年滅亡。羅馬帝國的滅亡一點也不壯烈,日耳曼部落首領奧多亞塞(Odoacer)廢掉最後一任西羅馬皇帝羅慕路斯.奧古斯都路斯(Romulus Augustulus)後,不自立為皇帝,反而向東羅馬帝國皇帝芝諾(Zeno)請求冊封為意大利國王,並得到東羅馬帝國的承認。史學家認為這時的西羅馬帝國已無足輕重,不旦大部份領土被日耳曼人佔領並建立王國,而且統治意大利本土的也不再是羅馬帝國皇帝,因此把476年定為羅馬帝國的滅亡年份。東部政權則繼續存在,漸漸發展為與羅馬帝國政制上、文化上和宗教上都迥異的拜占庭帝國,並存在至1453年才被奧斯曼土耳其人(Ottoman Turks)征服。
簡單來說,羅馬帝國滅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早期帝國社會階級雖然分明,但極富流動性。只要肯奮鬥,奴隸也可取得羅馬公民身份,甚至成為元老院議員。但到了卡拉卡拉皇帝(Caracalla)時,其頒佈的《安東尼奧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賦予所有人羅馬公民身份,使羅馬社會再沒有奮鬥的誘因,社會停滯不前,帝國因而衰敗。
二、三世紀危機的內耗。塞維魯皇帝(Septimius Severus)是軍人出身,取得帝位後軍人的地位被大幅提升,因此造成了軍人爭奪帝位的常態,爆發了三世紀危機的內亂,經濟也因內戰而變得疲弱不堪,帝國軍團也因此失去抵擋外敵的能力。
三、戴克里先皇帝的軍政分離政策使帝國冗員大幅增加,皇帝為保帝位,軍隊規模也顯著增加。為支撐龐大開支,公民賦稅非常沉重,小農經濟受破壞,農民走入城市,荒地連綿。軍政分離要到了東羅馬帝國時期希拉克略皇帝(Heraclius)建立的軍區制才結束。
四、基督教的興起和普及,源於三世紀的內亂使羅馬人對世界失去了希望,並藉著信奉基督教尋找寄託。君士坦丁一世將基督教合法化並加以推廣,到了狄奧多西一世時奉為國教。由於基督教在帝國東部影響較深,帝國西部則仍富有羅馬傳統宗教色彩,因此成為帝國分裂的伏線之一。分裂後的兩個政權無法合作共同對抗外敵。
羅馬帝國對後世的影響
羅馬帝國滅亡後,仍給後來的歐洲發展帶來了深遠的影響。東歐和西亞的東羅馬帝國成了古典希臘和羅馬的直接繼承者,首都君士坦丁堡的國家圖書館保存了許多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的典籍,成為後來歐洲文藝復興、啟蒙時時和宗教改革引線。東羅馬帝國的查士丁尼一世,更把過往羅馬皇帝曾頒布的敕令一一收錄在《查士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這部法典至今仍是歐洲許多國家法律的基礎。
羅馬教會在帝國滅亡後仍然存在,教會漸漸成為了羅馬人文明的保存者,日耳曼國王皈依基督教後羅馬教會成了凌駕世俗領主的存在,為分裂的中世紀歐洲帶來了勉強的平衡。羅馬人修建的道路網絡和建築風格,從中世紀開始至今仍發揮重要作用。
此外,羅馬人的知識和文化亦透過中東商人傳到了阿拉伯,為伊斯蘭帶來了璀璨的文明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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