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歐洲的莊園經濟


【歐洲復興時期(一○○○年至一五○○年)】
本文摘自《世界經濟10000年:從石器時代到貿易戰爭,我們的經濟是如何成形?》
作者:菲利浦‧科根(Philip Coggan)
譯者: 陳珮榆
出版社:堡壘文化

為什麼我們比祖先更繁榮富足? 世界經濟大約在一八二○年以後發生了極為劇烈的變化,但在公元第二個千年的前半段時期,我們仍能看到這類發展的一些原由。

在這段時期,航海運輸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城市不斷成長、商業活動也持續發展。在一五○○年之前,歐洲人已抵達美洲沿岸,並努力打進亞洲貿易市場,這意味著全球大部分地區首度連結起來。

經濟快速成長的一項必要條件(雖然只有這點仍不足)是人口能夠自給自足。如前所述,在第二個千年的前三個世紀,新的稻米品種讓中國糧食產量提高了。中部美洲文明人工培植出了玉米、辣椒和番茄,這可能是第一個人工培植棉屬植物的文化。他們發展出一套複雜的農業體系,在高地建梯田,在低地建河渠;玉米供養了高密度的人口。但他們還缺少草食動物和輪子。

在歐洲,隨著鐵犁和更重的馬軛等技術的進步,輪作制度從兩期變成三期,使得休耕地比例從原本的百分之五十減少到百分之三十三。人們在森林和荒野中開墾出更多的耕地,特別是歐洲大陸的東半部。歐洲在這個階段是向世界其他地方出口原物料的國家,也是奢侈品的進口國(在它還負擔得起的時候)。

這段時期剛開始之際,歐洲重新找回自己的政治實力。歐洲不斷擴張自己的邊界,從十一世紀起,好幾個基督教君王(萊昂[Leon]國王、卡斯提爾[Castile]國王、亞拉岡[Aragon]國王等)從安達魯斯(Al-Andalus,穆斯林在中世紀對伊比利半島的稱呼)穆斯林統治者手中收回了更多伊比利半島的領土。這對早期移民來說是個好消息。在一一五○年代和一一六○年代,托雷多(Toledo)大主教提供土地,以換取每年十分之一的糧食收成或六分之一的葡萄作為租金,這比起已發展地區所收取的租金更低。

極具野心的第一次十字軍東征促使基督教王國在中東地區建立起來,其中有幾個王國存續了將近兩個世紀。這波占領行動似乎引發歐洲人對新商品的需求,尤其是糖。即使十字軍國家和穆斯林領袖薩拉丁(Saladin)之間的海戰進入最激烈的時候,基督教的商船仍繼續在亞歷山大港(Alexandria)和達美塔(Damietta)進行貿易。

當然,歐洲內部仍有許多衝突,一○六六年,諾曼第公爵威廉(William of Normandy)成功入侵英格蘭,從而結束了丹麥與挪威王國爭奪英格蘭控制權的戰爭。基本上,這是一個強人才能征服大片領土的世界,只有強人才能保護土地避免外來侵入者的襲擊。

在這個過程裡所產生的政治結構稱為封建制度。在學校教科書和關於英格蘭盛世(merry England,譯註:形容當時的人們嚮往的烏托邦生活)的電影裡常見的經典模式中,都有一個正式的階級制度:國王、男爵或貴族、騎士及農民,每個階級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理論上,這種制度是固定的:「富人住城堡,窮人守城門,上帝創造貧富尊卑,財富多寡由神安排。」

然而,當時封建制度沒有普及化,現代民族國家也尚未出現。這時期的國王可能聲稱擁有大片土地的所有權,卻無法一直握有控制權,像是城鎮在封建土地結構之外,教堂在某程度上也是如此。而在某些地區和動盪時期,莊園制度可能根本無法運作。

歐洲的中世紀生活

莊園一詞的英語「manor」是指封建領主擁有的土地。領主自己耕種一部分的土地(私有地),其餘的土地由農民來耕種。這些農民當中有些是完全的奴隸,但在諾曼征服英格蘭事件(Norman Conquest)之後,英國的奴隸數量迅速減少。農奴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奴隸,但他們的地位卑微,除了勞動服務之外,他們還欠地主租金、遺產稅、結婚費和人頭稅。農奴別無選擇,只能付錢,因為地主亦掌控了當地法院。其他農民擁有較多的權利,但對地主仍有義務。《末日審判書》(The Domesday Book,譯註:諾曼第公爵威廉統治時期製作的關於英格蘭人口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紀錄,以便徵稅)發現,英國農奴占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小農占百分之三十二,百分之十四是自由人,百分之十是奴隸。

芭芭拉.哈納沃爾特(Barbara Hanawalt)在她的書《束縛的聯繫:中世紀英格蘭的農民家庭》(The Ties That Bound: Peasant Families in Medieval England)裡描述了中世紀英國鄉村的生活。典型房屋的架構為由木頭搭建,牆壁用泥炭或「編竹夾泥牆」(wattle and daub,枝條與泥土的混合物)砌成。有火的壁爐會放在屋子的中央,用郊外撿來的木頭當作燃料。至於木柴,農夫有權使用鉤子和彎曲的工具從樹籬或樹上摘下任何樹枝(因此有「不擇手段」[by hook or by crook]的說法)。地板以稻草鋪成,用稻草貨板當作床睡,窗戶也沒有玻璃。家庭用品只有幾個鍋子或一張長椅,甚至有些東西也是從地主那裡借來的。

若是居住在村莊,農夫會在屋子旁邊蓋一個花圃,即所謂的「小農場」(croft),可以在裡面種菜、養雞和其他牲畜。飲食方面會有大量的麵包,奶油和起司,如豌豆、豆類和甘藍等的蔬菜,季節水果,河裡面的魚跟一些肉(尤其是羊肉)。他們會保留自己栽種的大部分食物,但有一些也會拿來交換自己沒有生產的物品,如工具。各個村莊內會有自己的工匠,如木匠和鐵匠;各個家庭可以利用紡紗、釀酒或到領主家裡擔任僕人來賺取額外收入。婦女背負了沉重的負擔,她們必須取水和撿拾生火的木柴,照顧家禽,紡織(和縫補衣服),摘採野果和堅果,管理花圃,製作奶油、起司和啤酒,以及擔負所有烹飪和清潔工作。

作物耕作細節因各國而異,但整個歐洲的生活方式都大同小異。大多數人過著勉強糊口的日子,付完伙食、租金和稅金之後,收入所剩無幾。饑荒或疾病可能隨時奪走他們或子女的性命。

在這段時期開始之初,中世紀的歐洲相對於亞洲來說仍然是貧窮的。無論我們是否相信馬可波羅(Marco Polo)的所有故事,這位十三世紀末到中國旅行的威尼斯商人描述了他是如何對沿途所見的豐饒感到驚嘆──從土耳其的地毯到中國的絲綢服飾。中國的陶器比西方生產的任何東西更加複雜,西方花了幾個世紀才趕上;中國的冶金術也更加先進。後來歐洲旅行者受到鼓舞,紛紛邁向往亞洲的發財致富之路。

事實上,當時歐洲文化最吸睛的一點是它願意向其他地方取經。對於亞洲商品比如香料的需求量很大;引進中國和阿拉伯世界的技術;也許最關鍵的是,在這個時期,歐洲人採用了一些伊斯蘭的商業習慣。

某程度上,這是出於想和伊斯蘭世界進行貿易的渴望。有大宗貨物的貿易活動代表需要航海運輸(因為在十三世紀的英國,透過陸路運輸每行駛八十公里,糧食價格就會上漲百分之十五),而航海運輸恐有船舶失事以及因海盜劫掠而損失貨物的風險,所以商人努力找尋降低這類風險的方法。其中一種做法是家庭成員合夥關係(family partnership)或compagnia :字面意思是一起享用麵包(麵包的拉丁文為 panis)的人。如果包括非家庭成員,那麼這種結構就是合夥經營(collegantia或commendia)。其中一個合夥人會借錢給行旅商人,航海順利的話可以拿回大部分的利潤,失敗的話得承擔所有損失。

這些就是現代公司行號的起源。關鍵概念在於風險的劃分。有的商人可能懷抱著想法和勇氣去從事冒險的貿易航行,但缺乏資金;有的商人可能沒有時間從事貿易之旅,或者不願從事危及自身安全的航行,但身上有資金可以投入冒險,那麼透過上述這類組織促成兩人的合作,進而發展出(比起其他情況下所能產生的)更多貿易航行。最後歐洲居民能夠購買比以前更多樣化的商品,拜占庭、伊斯蘭和亞洲商人因為這種新的需求來源而能提出更高的價格。地區之間的貿易提高整體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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