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督教影響深遠的羅馬帝國皇帝君士坦丁一世(272年-337年)


基督教影響歐洲文明達二千年之久,時至今天,它對於現世的歐洲文化仍然影響深遠。究竟基督教為什麼能成為歐洲文明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呢?基督教開始影響著歐洲文明的要始於古羅馬帝國。

一、君士坦丁一世與基督教

公元四世紀時,羅馬帝國皇帝君士坦丁一世跟以前的羅馬帝國皇帝一樣,積極推行神權合一的政策統治整個帝國。不同的是,他所推行的宗教,並不是古羅馬的多神宗教,而是宣佈基督教為在帝國的合法地位,加以推廣,並宣稱自己為上帝委派在世俗國家的代理人。至此,基督教在整個帝國裡開始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各流派對聖經的詮釋也不盡相同,並導致了君士坦丁一世進行另一項影響基督教深遠的行動,就是召開了著名的尼西亞宗教會議。尼西亞宗教會議是為了統一基督教教義而奉君士坦丁一世而召開的。會議明確地確立了基督教教義,平息了各流派之間的爭議,讓整個基督教迅速統一起來。羅馬帝國後來的統治者狄奧多西一世,更宣佈基督教為國教。

二、查理曼大帝與羅馬教會

五世紀時,日耳曼人越過多瑙河,入侵早已是分崩離析的羅馬帝國。羅馬帝國覆滅後,日耳曼人在昔日帝國的廢墟上陸陸續續建立起他們的野蠻人王國。日耳曼人的一支法蘭克人在高盧地區建立起法蘭克王國,但是昔日羅馬帝國的建設因戰爭早已被破壞,只有在遠離城市的修道院和教堂能夠避開戰火。法蘭克帝國的查理曼大帝認識到,要能夠有效統治因武力搶奪回來的土地,就必須令被征服的前羅馬帝國子民承認這個新的國家。因此,查理曼大帝決定皈依基督教,基督教成了法蘭克帝國的國教,並賦予羅馬教會許多豁免權和特權,以及對保存得極好的修道院中的建設和農業技術加以運用。在這種統治者的庇蔭下,羅馬教會得以迅速發展。

三、基督教對歐洲經濟的貢獻

中世紀的歐洲經濟流動性很低。基督教卻在經濟發展上起了不容忽視的作用。在整個歐洲裡,封建制度下的國家各自為政,彼此間沒有太多的貿易關係。然而,各野蠻人王國的人民都信奉基督教,往東方聖地耶路撒冷朝聖的人比比皆是。在人們對朝聖的熱誠底下,不僅開拓了國與國之間的陸路和海路系統,而且更造就了各地之間的商業交流,西方與東方之間的交流得以初步發展。由於往聖地的路途遙遠,當時的羅馬教會有見及此,在各主要通道都設立了驛站,為朝聖人士提供了庇護和補給機會。羅馬教會亦對朝聖人士提供許多保障和支持,這自然吸引了商人與朝聖人士同行。當然,這種商業活動仍然很初步,大多是從東方異地得來的奇珍異品帶回西方,對整個歐洲經濟發展起不了太大的作用。然而,卻為後來不斷增加的歐洲各國貿易奠下了基礎。

四、教會於歐洲律法上擔當的角色

前文提到,西歐大陸在中世紀時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封建制度下的法國、意大利、德意志等都不是統一國家,貴族諸侯都統治著自己的領地,名義上效忠國王,實際上各自為政。於是在西歐中世紀時法令的傳播和統一都有著莫大的困難。然而,教會在這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由於整個西歐都皈依基督教,教會成了世俗封建國家的唯一共通之處。自野蠻人王國陸續建立之後,這些王國的統治者為了得到被征服地區的承認,都透過教皇加冕得到了合法性,而教會亦得到了各種不同的特權,因此,教皇的地位在西歐達至頂峰。當時的歐洲,是同時間實施兩種法令制度的。第一種是王國頒布的律法,這些律法由世俗君主所訂立、執行和維護,其目的在於維持國家穩定。第二種是教會頒布的宗教法令,目的是在於訂立一套基督徒應該遵守的律法。

由於基督教在中世紀的歐洲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往往宗教法令都凌駕了地方律法。甚至有很多與教會無關的粉爭訴訟,最後都是由教會定奪。這樣,教皇透過對宗教法令的修改,輕易而舉就能夠踏上干涉世俗王國的政治舞台。有一點要注意的是,早期的宗教法令與地方律法不同之處,在於宗教法令對教徒的懲處重視反省懺悔,目的是讓基督徒重回正軌,符合聖經精神。至於地方律法,是以不同的刑罰起阻嚇作用,維持社會穩定。可是,後期的羅馬教會,為進一步鞏固自身的權力,排除異己,利用宗教法令在歐洲的影響力,成立了巧立名目的所謂異端裁判所,表面上召開宗教法庭審訊犯戒的基督徒,實際上是迫害大量異己和侵吞私人財產。這種情況間接導致了後來的宗教改革。

作者

八十後男生,生於香港,靠數學維生卻喜愛研讀歷史,在旁人眼中也許有點怪異。從小喜愛研究和感受歷史洪流裡的人和事,認為這個世界正在發生的事情,都能在人類的過去中找到一點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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