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都銅像
屋大維(Octavius)取得全羅馬最高權力後,事情可沒有那麼快便完結。要知道獨裁這東西與羅馬人的傳統觀念是水火不容的,畢竟羅馬成為共和制下的國家已經有五百多年,就連政府架構裡最具權力的執政官一職,也是同時有兩名,任期也只有一年,以防止一人獨大。因此,要成為穩固的獨裁者並不是靠武力壓制一切便成功,屋大維要面對的,便是如何能安坐在這個權力的高峰而又不會迅速被拉倒。縱使他的養父凱撒(Caesar)是個政治天才,但他最後仍無法成為長久的統治者。
屋大維是羅馬帝國的開創者,他是第一位羅馬帝國皇帝。那麼,他是如何做到的?
其實,整個羅馬世界的正式國名,並不是什麼「羅馬共和國」或「羅馬帝國」。它的官方國名是「元老院與羅馬公民(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簡稱S.P.Q.R.)」。也就是說,羅馬世界的主軸中心,是立法機構元老院以及身為國家公民的羅馬人。再說白一點,建構這個羅馬世界的秩序,是法律。所以,鑑於當時的時代背景,屋大維沒可能成為一個像東方專制君主般擁有無限權力的統治者。他只能通過法律的手段,慢慢把權力集中在自己身上。那麼,重整元老院便變得順理成章,也是首要的事。
重整元老院
他的第一步,便是削減元老院議員的數目。西元前27年,屋大維已經七度就任執政官,另一位執政官是他的親信馬庫斯.阿古力巴(Marcus Agrippa)。羅馬在經歷多年的內戰後,元老院已變得混亂不堪,議員人數多達千多人,這比共和全盛時期的元老院,人數翻了一倍。在凱撒之前,元老院議員人數是固定的六百人,凱撒之後引入了三百人,其中有不少是剛被征服的高盧人(Gauls),這是因為凱撒貫徹羅馬的作風:同化被征服者,不過對於身為傳統世家的元老院議員,此舉卻使他們非常不滿。凱撒死後,接掌權力的安東尼(Marcus Antonius)因為要鞏固自己在元老院的勢力,又再引入了三百人,元老院議員數目已達一千二百人,當時的議事廳根本容不下如此多的人數,而且元老院議員的質素也很參差。
屋大維勸退了由高盧人擔任的議員、驅逐藉內戰混亂時魚目混珠成為議員的不合資格人士,再在剩下的議員裡以推薦方式減少至六百人的目標。透過這種削減方式,那些代代擔任元老院議員的傳統世家自然能夠保住議席,至於那些他們認為根本沒有擔當元老院議員資格的人則以被驅逐。剩下的議員非常滿意,在他們眼中,他們終於能夠回復到昔日的共和體制了。
放棄過時的權力
重整元老院後,屋大維有一天突然在一次元老院會議中宣佈:「我將放棄所有特權,悍衛羅馬的共和體制。」亦即是說,屋大維現在集於一身的軍權、治權和外交權都將交還元老院。這可不得了,元老院議員們一聽到,欣喜若狂。他們認為這個屋大維,是決心重振羅馬的共和體制,在經歷了多年的腥風血雨後,羅馬世界似乎能夠重上正軌了。
可是,事情當然沒有那麼簡單。屋大維選擇放棄的,是與羅馬法律精神相違的權力,這些權力只是在羅馬世界陷於危機時才能存在的「危機處理系統」。他所選擇放棄的權力有兩項。第一,是「後三頭同盟」政治權。前文提過,這個同盟是由屋大維、安東尼和雷必達(Marcus Aemilius Lepidus)三人組成、由公民大會通過、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的同盟,是當時的最高權力機構。如今既然只剩屋大維一個,若堅持不肯放下該權力,很容易讓人聯想起羅馬人最敏感的「獨裁」。屋大維選擇放棄這權力,其實是非常正確的。
另外一種權力是羅馬公民與行省人民賦予的支持。所謂「支持」,是實質上的徵兵權和臨時徵稅權,屬於戰時的臨時權力。屋大維在討伐安東尼前夕,以羅馬對抗敵國埃及的形式上演,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他獲得了羅馬世界人民的支持,得以合法地籌集一切戰爭所需的資源。如今內戰結束,若不肯放下這些權力,也同樣是非常危險的。
緊握符合共和法律的權力和稱號
屋大維交還這些「過時」的權力,不代表他放下了一切。首先,他沒有辭任執政官一職。執政官是羅馬統治階層的最高職位,他必須繼續擔任執政官,才可以繼續他的統治。執政官是羅馬共和制下常設的官職,而且在過去,連任多屆的情況也經常發生,所以屋大維不辭任執政官,不太會惹元老院的反感,也沒有違反羅馬法。
其次,他也繼續保有使用「大將軍(Imperator)」和「第一公民(Princeps)」稱號的權利。「大將軍」一詞有軍隊最高司令官的象徵意義,使他在軍隊裡有一定的影響力,而所謂「第一公民」是指元老院裡的第一人,則有「領導人」的意味。在軍隊中,他是「大將軍」;在議事廳,他是「領導人」。這兩種稱號,加上他慢慢累積的威望和身兼著執政官一職,使他實際上成為了羅馬世界的最高統治者,權威和權力並重。
屋大維認為,身為「大將軍」和「第一公民」仍然不夠。他要求元老院賦予他另外一個稱號:「奧古斯都(Augustus)」。元老院想也不想便爽快答應了,看來議員們因為屋大維願意下放所有「獨裁權力」回歸共和而沉醉在一片興奮中,沒有想到這個稱號是何等具威力。羅馬人喜歡為傑出者添加稱號並以其稱之,以表彰這個人對國家的貢獻。「奧古斯都」在拉丁文中解作「神聖及受尊崇的人」。得到此稱號的屋大維,權威得以大幅上升,再加上他本來便手握著、合乎羅馬法律的權力,他根本成為了與皇帝無疑的統治者!
設立內閣
奧古斯都仍為執政官時,創設了「內閣」。這個內閣由第一公民、執政官、法務官、審計官、財務官和檢察官以及十五位由元老院選出的代表組成。這個內閣的決議和元老院的決議的價值和效力是對等的,但由於元老院在內閣的代表多達十五名,所以他們認為內閣的設立並不會削弱到元老院的權力。
他們可錯了。奧古斯都身為執政官是擁有實質的「否決權(Veto)」。一但內閣的決議不被同意,奧古斯都是可以將其否決,因此內閣根本不會有與奧古斯都相佐的決議,元老院的十五票基本上沒有什麼作用。而且,奧古斯都因為「內閣」的設立,把元老院的定期會議減少至一個月兩次,反之,「內閣」則年中無休,一有需要便召開。就這樣,雖然名義上元老院決議與內閣決議是擁有同等價值,但雙方重要性卻明顯不同,元老院的權力就這樣給暗地裡削弱了。
重整行省制度
另一妙著,便是他還重整了行省制度。昔日行省總督的任命大權掌握在元老院手中,而這些總督人選都是從元老院中挑選出來。對於一個元老院議員來說,除了擔任政府要職外,當過行省總督才算是圓滿的政治生涯,成為羅馬人眼中最光榮的「榮譽公職人員」。奧古斯都對於這個傳統的行省制度,作出了一些改革,使他進一步權力集中。而這些改革,元老院竟然無任歡迎。
奧古斯都認為,羅馬已經由擴張時代轉為守勢時代,再作不必要的擴張只會令整體管治更難,而且軍費壓力龐大。有見及此,他把共和晚期曾膨脹到五十萬軍力的羅馬軍團兵數,花了二十多年時間削減為十三萬的常設軍隊。而這十三萬的羅馬軍團兵數目,主要是用來維持所謂的「羅馬和平(Pax Romana)」,置於帝國邊境地區作防守之用。一些已經高度羅馬化及遠離邊疆的地區,奧古斯都認為無需要常駐士兵,因為只要能有效鎮守邊境,國內安全根本不成問題。於是,奧古斯都向元老院提議,除了以這種原則重新劃分行省邊界外,還把羅馬世界的行省分成兩種:「皇帝行省」和「元老院行省」。
要注意的是,雖然中文譯為「皇帝行省(Imperial Provinces)」,但當時「皇帝」的拉丁語源「Imperator」,是「大將軍」的意思,軍事意味較重,並不是代表國內無上的統治者。奧古斯都所指的「皇帝行省」,是指那些位於帝國邊境的行省,這些行省設立的目的主要是軍事防禦之用,經濟發展較低,而且擔任這些行省的總督,必須要費心防禦境外蠻族的入侵。
至於「元老院行省(Senatorial Provinces)」,則是已為羅馬統治多年的行省,位於羅馬世界的內圍。這些行省已經高度羅馬化,而且有一定程度的經濟發展。奧古斯都向元老院提議,「皇帝行省」的總督任命權歸他所有,「元老院行省」的總督任命權則仍掌握在元老院手中。
試想想,元老院議員能夠到高度發展、沒有外敵干擾的行省裡舒舒服服當總督安享晚年,成為「榮譽公職人員」,何樂而不為?相比到那些邊境行省當總督,日日夜夜擔心境外蠻族突然的入侵,而且這些行省多沒發展而且生活還境惡劣,待在「元老院行省」的條件實在好太多了。這些在元老院養尊處優的議員自然非常歡迎奧古斯都的提議,想也不想便贊成了。他們認為,邊境問題就由奧古斯都去解決好了,沒必要讓自己那麼辛苦。
既然「元老院行省」並沒有外患問題,所以也不需要常設軍隊。於是羅馬世界的所有軍力,自然都給調配到「皇帝行省」去了。由於手握軍隊指揮權的「皇帝行省」總督由奧古斯都任命,奧古斯都自然成為了整個羅馬世界的最高司令官。這麼一著,除了使羅馬得以有限軍力有效地鎮守國土外,還讓元老院把軍權拱手相讓了給奧古斯都。不肯承擔義務便無法擁有權利,奧古斯都以承擔國家安全為代價,把羅馬的軍權拿到手來。
把軍權拿到手來並不是奧古斯都的主要目的,如前面所說,以有限軍力維持國家安全才是奧古斯都重整行省制度的主因。
得到護民官特權
西元前23年,奧古斯都做了一件再次令元老院非常雀躍的事情-宣佈卸任連任多屆的執政官。元老院議員一聽到,簡直高興得不得了。奧古斯都終於肯放下執政官的權力,元老院的議員們再一次擁有成為執政官的機會。不過,奧古斯都卻同時向元老院提出一項要求:賦予他「護民官特權(Tribunicia Potestas)」。
所謂護民官,是羅馬共和時代由平民擔任的一個官職。擔任護民官的人擁有「人身不被侵犯權」,傷害或殺害護民官會被視為叛國。此外,護民官亦有平民大會召集權,可以透過平民大會立法,而且更可以否決元老院決議,算是當時較為民主的制度。由於奧古斯都是貴族階級(他是凱撒的養子),不能成為護民官,因此他所要求的並非要成為護民官,而是擁有護民官的特權。由於這是自羅馬共和時代便已經常設的一項官職,而且元老院因為奧加斯都決定卸任執政官而雀躍萬分,因此不加思索便答應了奧古斯都的要求。但他們卻沒有想到,奧古斯都看準的是護民官的否決權,這項權力是奧古斯都成為羅馬實際上的獨裁統治者的最後一塊拼圖。
奧古斯都已經連任多屆的執政官,如果繼續連任,便會給人感覺他不願放手權力。他毅然放棄這個職位,卻心舍執政官的否決權是非常重要(如前面所說的內閣制度)。於是他透過獲得羅馬共和時代已經非常源遠流長的職位-護民官特權,來緊握著否決權。
奧古斯都再一次重施故技:放棄過時的權力,然後讓元老院被興奮沖昏頭腦,再取得需要的權力。否決權讓奧古斯都得以實際統治整個羅馬世界,而人身不被侵犯權則讓他個人與國家產生緊密的聯繫。
元首制羅馬帝國
奧古斯都所做的每一項動作都是合法的,當時的羅馬人還認為自己生活在共和制下的羅馬,但事實上,奧古斯都已悄悄地建立羅馬帝國,實行帝政了。這時的羅馬帝國披著共和外衣,被稱為「元首制(Principate)」時期,對比晚期的羅馬帝國實行「君主制(Dominate)」時期,元首制時期的皇帝是由眾多公職和稱號集中於一人身上的公職綜合體。值得留意的是,奧古斯都及往後約三百年的羅馬帝國皇帝,其權力是有限制的,而且權力來自法律所賦予,因此皇帝不能犯法,否則很可能會被拉下台。而由於沒有可靠和妥善的彈劾制度,暗殺皇帝成為唯一把皇帝拉下台的手段,這也解釋到為什麼元首制時期的羅馬帝國,皇帝被暗殺的情況此起彼落。
元首制時期的歷代皇帝所擁有的權力由他們一連串的稱號所代表,這些都是奧古斯都以卓越的政治手段所得來的:「大將軍.凱撒.奧古斯都(Imperator Caesar Augustus)」。歷代皇帝的稱謂都是以這一束稱號開始,之後才加上自己的名字。羅馬帝國由奧古斯都創立,隨著時代轉移,皇帝的存在變得順理成章,羅馬人也漸漸接受帝政了。在後來更多把皇帝權力合法化的羅馬法律逐一出現,所謂元老院或共和制外衣,則慢慢褪色。
圖片來源:
- Dedicatory inscription on the Arch of Titus in Rome: Wikimedia Commons
- Augustus of Prima Porta: Wikimedia Commons
- Map of the Roman Empire with differents colours for senatorial and imperial provinces in 14 AD: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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