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頒布新憲法,取代1809年訂立的舊憲法。新憲法規定瑞典國王為虛位元首,國王一些名義上的政治權力在新憲法下遭到廢除。瑞典最後一位握有名義上的政治權力的國王為古斯塔夫六世,他在新憲法頒佈前的兩年逝世。

作者

八十後男生,生於香港,靠數學維生卻喜愛研讀歷史,在旁人眼中也許有點怪異。從小喜愛研究和感受歷史洪流裡的人和事,認為這個世界正在發生的事情,都能在人類的過去中找到一點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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