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至今仍然存在著種姓制度。很多人說種姓制度是落後的制度,它嚴格把印度人劃分為不平等而且不可僭越的社會階級,使印度社會發展至今仍然是停滯不前。那麼,其實什麼是種姓制度呢?

雅利安人的入侵

古代印度的原住民稱為達羅毗荼人,皮膚黝黑,在公元前約3000年已經定居在恆河流域,創造了輝煌的印度河流域文明,亦即是哈拉巴文明。到了公元約2000年,哈拉巴文明逐漸沒落衰亡,考古學家認為其中一個引致其衰亡的原因是北方遊牧民族雅利安人的入侵。雅利安人皮膚較白,而「雅利安人」是這支遊牧民族的自稱,意思為「高貴的」、「光榮的」,以區別於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雅利安人征服印度後,吸收了哈拉巴的農業文化而定居下來。為鞏固其對被征服者的統治,雅利安人逐漸建立了奴隸制社會。由於雅利安人和達羅毗荼人身份地位的不同,古印度漸漸發展出一種森嚴的社會階級制度,那就是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的階級

古印度時期的種姓制度共有四個不同階級:「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前者地位高於後者,「婆羅門」的社會地位最高,「首陀羅」則最低。他們因在古印度社會地位的不同,他們所擁有的權利、義務和職業也完全不同。在婆羅門教的教義中,這四種種姓是印度天神梵天利用原始巨人普魯沙的遺體製造而成。梵天用了他的嘴造了「婆羅門」,用雙手製造了「剎帝利」,用雙腿製造了「吠舍」,最後用雙腳製造了「首陀羅」。由於宗教的影響,這種教義使種姓制度在古印度人文化中根深蒂固。

「婆羅門」在古印度的社會地位最高,他們是婆羅門教中的祭司。他們是天神在凡間的代表,他們可以闡述天神旨意、占卜吉凶,同時控制文化和農業經濟,近乎擁有主宰古印度社會一切的權力。「剎帝利」則是擁有軍權的世俗統治者,包括整個統治架構中的人,例如國王、貴族、官員、大臣等等。他們普遍壟斷了全國的財產和土地,藉著剝削下級兩種種姓維持生活。「吠舍」則是古印度社會的自由民,主要負責生產,構成農業、牧業、手工業和商業的運作齒輪,他們須向國家繳納稅款。「首陀羅」則是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和失去土地的自由民,處於奴隸地位。

種姓制度規定各職業為世襲制,不同種姓之間不能通婚和來往。如果有屬於不同種姓的男女通婚,那麼他們所生的後代世世代代都不再屬於任何一種種姓,被稱為「賤民」。「賤民」在大眾眼中是代表著不祥,是不可接觸的人,他們在社會中毫無地位,備受鄙視。「賤民」沒有任何社會地位,他們只能從事一些低下的工作,如運搬屍體、清理糞便和垃圾、屠屖和清掃等等。他們自身和所接觸的東西,都被認為是最骯髒的。他們不能與「婆羅門」接觸,不能與之共用東西,甚至不能到同一所寺院參拜。「婆羅門」認為接觸到「賤民」是件倒霉的事,要回家進行一些宗教儀式以清除這些霉運。賤民必須在手上刻上標記,外出時敲打瓦罐或發出一些聲音以提醒身邊的人對之回避。有時候賤民還會惹來其他幾種種姓的厭惡而毒打他們。

《摩奴法典》

種姓制度的存在還被法律明文化。《摩奴法典》的頒佈其實是維護奴隸主權益的一部針對控制奴隸的法典。法典裡嚴格地規定了各種種姓在社會中的權利和義務,並宣稱法典是天神梵天在凡間的意旨。例如「婆羅門」可以肆意掠奪「首陀羅」的一切,「首陀羅」卻不能擁有私人財產。「首陀羅」若傷害了其他種姓,則會受到極殘酷的懲罰,而「婆羅門」殺死了「首陀羅」,卻可以只以畜牲賠償奴隸主,然後執行宗教儀式以潔淨身體便可。種姓之間不能相互來往,不能共處一室,不能喝同一口井,不能一起活動,近乎絕緣。各種姓之間亦非常強調尊卑,較低級的種姓要向較高級的種姓保持尊敬的心態,就算是一個老人,若果他的種姓較一個小孩子的種姓低,他仍然要對這個小孩恭恭敬敬。種姓之間有各自的組織、種姓長、長老和全體大會,以確保種姓制度的嚴格執行和日常內部事務的運作。若有人違反其所屬種姓的規條或律法,會交由「婆羅門」予以懲罰,甚至開除其所屬種姓,淪為「賤民」。

結語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在幾千年的發展下,加上歷經不同的征服者如馬木留克王朝、蒙兀兒帝國、大英帝國的影響下變得愈來愈複雜。種姓制度是統治者壓迫、剝削低下階層的不人道制度。雖然印度從英國獨立後即立法廢除了種姓制度的合法地位,並明文規定嚴禁不同種姓之間的歧視和虐待,但這種已經植根於印度幾千年的傳統制度,至今仍束縛著印度人的每一刻生活。

作者

八十後男生,生於香港,靠數學維生卻喜愛研讀歷史,在旁人眼中也許有點怪異。從小喜愛研究和感受歷史洪流裡的人和事,認為這個世界正在發生的事情,都能在人類的過去中找到一點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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